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上海公司注册之后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受到企业的重视,如果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对于企业的发展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企业所得税两种征收方式下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征收,分别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
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2.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