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企业因为失信进入异常经营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那么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都会受到限制,并且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征信也会产生影响。其具体表现在:
1、永远信用污点
。企业被工商(或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如果企业补报年报后提交申请,且符合移出条件时,工商部门会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是,该企业曾经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实,却是永远存在的,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社会公示。
2、列入黑名单。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不按时年报且逾期未办理移出的,将会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因此会对企业经营运转产生一定的影响。
3、经营活动受限。
对于企业来说,不按时完成工商年报,还会在经营期间处处受限,比如在办理银行贷款、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各种荣誉称号以及补贴政策等,都会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因此对企业实现稳定有序经营发展来说是十分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