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无需另行解释。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说明,只需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同时,《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姓名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但是,如果公司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法人变更不影响还款,公司应承担还款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与公司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只需处理债务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股东的,在股权转让中有协议。原法定代表人未将公司债务告知新法定代表人的,也可以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但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是帮助公司处理债务问题,但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责任的是公司的股东。但在公司转让或并购中,仍需注意公司债务处理清楚、贷款、欠税等情况,其次转让或可以做好协议要求,要求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股东隐瞒债务,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但可能由新股东承担,向原股东追偿,相对麻烦。